学习新法规 落实新要求
作者:admi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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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 月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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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务院公布《社会保险经办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,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。为进一步提升社会保险经办工作的法治化、规范化、精细化,全面提高经办服务能力和水平,让干部职工更加全面、深入了解《条例》,更快适应社保发展新形势、新要求。丹棱县职工社会保险服务中心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对《条例》进行专题学习,并重点对社会保险登记和关系转移、社会保险待遇核定和支付、社会保险经办服务和管理,逐条逐句研究,重点分析讨论了《条例》在社保经办、便民服务、内控监管、基金监督等方面的新要求、新举措。参会人员纷纷表示要积极发挥《条例》的重要作用,规范社会保险业务经办,优化社会保险服务,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。

下一步,丹棱县社保中心将采取多种形式,开展《社会保险经办条例》宣传解读,同时,持续强化宗旨意识,积极推进“就近办”“网上办”等服务模式,不断提升社保服务利民便民化水平,为增强办事群众的体验感和满意度而不懈努力。(王雨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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